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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打工:薪水被扣了怎麼辦

青出於藍編輯室・約 763 字

個人與社會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勞工保險每案 3 題驗收

讀法:先走進情境,跟著主角把事情遇到完;接著看概念怎麼解開這個結,最後記住一句「定錨句」——下次在生活裡遇到類似的事,你就知道怎麼判斷。

情境開場

暑假第一天,阿哲到早餐店打工,老闆笑著說:「先做一個月看看,時薪一百二,做得好再調整。」阿哲沒多想就答應了。一個月後領薪水,他發現不但時薪比同學在便利商店打工低,還被扣了五百元「制服費」和三百元「遲到費」。他捏著薪資袋,第一次覺得:原來工作不是老闆說了算?

阿哲的困惑,其實法律早就給了答案。只要是受雇主僱用、提供勞務領工資的人,就是勞工,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不管店大店小、不管是正職還是工讀生。阿哲雖然是學生、雖然只是暑假工讀,他和早餐店之間仍然是勞動關係,老闆就是雇主。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人屬於「童工」,法律給了更嚴的保護:每天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也不得在夜間工作;未滿十五歲原則上不得僱用,只有完成國民教育等例外情形並經主管機關許可才可以。

工資是勞動契約裡最核心的一條。法律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約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由政府審議、依法調整,所以每年都可能不同。老闆開出一百二的時薪,只要低於當時的法定基本工資,就是違法,不是「你情我願」就能算數。另一個關鍵原則是: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不能隨便找名目扣錢。像制服、工具這類工作上必要的費用,原則上應由雇主負擔;遲到能不能扣、怎麼扣,也要有合理依據,更不能扣到低於基本工資。

阿哲還發現,老闆沒有幫他投保勞工保險。依法,僱用一定人數以上員工的單位,要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即使是規模較小的單位,雇主也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保險不是老闆的恩惠,而是勞工遇到職業災害、失業或退休時的安全網。如果遇到欠薪或違法扣薪,先把出勤紀錄、薪資明細和對話紀錄留好,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公權力幫忙協調,不必自己跟老闆硬碰硬。

定錨句

工讀生也是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工資要全額給付,權益被侵害時,先留證據、再找勞工局。

記住這一句,就記住這個案例的概念關鍵。

法規與概念說明

《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由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法調整,本頁不寫死金額,請以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同法並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滿十五歲者原則上不得受僱;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為童工,工時與夜間工作另有特別保護。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提繳,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不是福利。

本頁為課程學習說明,不能取代正式法律諮詢;遇到實際爭議,請向學校老師、家長或專業法律人員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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