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出於藍編輯室・約 752 字
讀法:先走進情境,跟著主角把事情遇到完;接著看概念怎麼解開這個結,最後記住一句「定錨句」——下次在生活裡遇到類似的事,你就知道怎麼判斷。
選舉前一週,家裡餐桌上爸媽為了投給誰爭論得不可開交,讀國三的小蓁在旁邊酸了一句:「反正我沒投票權,大人的事跟我無關。」老師聽到後反問她:「等你滿二十歲那天,難道就會突然變成會判斷的公民嗎?」小蓁愣住了:投票權要等年齡,公民能力卻不是等來的。
先把規則弄清楚。在我國,要取得總統、立法委員、縣市長等公職人員選舉的投票權,必須是年滿二十歲的國民,而且要在選舉區設籍、居住滿一定期間。為什麼要設年齡門檻?因為投票等於參與決定國家的方向,法律假設人要到一定年齡,心智與社會經驗才足以獨立判斷。世界各國的門檻不一,多數國家是十八歲;我國曾有修憲提案要把門檻降到十八歲,送交公民複決後未達通過門檻,所以公職選舉目前仍維持二十歲。門檻怎麼定,是社會可以持續討論的公共議題。
選舉裡另一個主角是政黨。政黨是把理念相近的人組織起來、推出候選人、爭取執政的團體;選民投票給政黨與候選人,勝選的一方組織政府、推動政策,落敗的一方在國會監督、提出不同的主張,等待下次選舉再爭取支持。這種「多數執政、少數監督、定期改選」的循環,是民主政治運作的核心:沒有人能永遠執政,做得不好,選票會說話。政黨政治的品質,也取決於選民能不能分辨政見是否可行,而不是只看口號與人情。
那未成年人真的只能旁觀嗎?不是。參與公共事務的方法很多:關心新聞、在校內學生自治組織練習表達與投票、參加公共政策的公民論壇與聽證、透過政府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或附議(資格依各平台規定),成年後還能加入政黨或公民團體。更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練習「公民能力」:查證訊息、聽完不同立場再下判斷、為自己的意見給出理由。投票權是二十歲那天的門檻,公民卻是從你開始關心的那一天,就已經在養成了。
投票權有年齡門檻,公民能力沒有:查證、思辨、參與公共事務,是成年之前就能開始的練習。
記住這一句,就記住這個案例的概念關鍵。
《憲法》第 130 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被選舉權另有年齡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並規定選舉人須在選舉區設籍繼續居住一定期間(總統選舉為六個月、一般公職人員選舉為四個月,以各該法律為準)。2022 年「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經立法院提出、交付公民複決,未達同意門檻而未通過,公職選舉門檻仍為二十歲。另依《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的投票權年齡為十八歲,與公職選舉不同,請勿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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